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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和执业行为目标全面实施“十严禁”

1.严禁超范围执业; 
2.严禁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 
3.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 
4.严禁转让出租承包科室; 
5.严禁超出核定床位数随意加床; 
6.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7.严禁乱收费、开单提成和商业目的统方; 
8.严禁非医学需要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 
9.严禁套取医保资金; 
10.严禁违规采购药品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