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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实施“十不准”
1.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2.不准违规进行技术操作;
3.不准对病人生、冷、硬、顶;
4.不准出具虚假医疗证明;
5.不准伪造篡改病历;
6.不准未经批准外出行医、会诊、义诊;
7.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从事任何诊疗活动;
8.不准在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9.不准在诊疗场所吸烟;
10.不准收受病人“红包” 、接受病人的宴请或财物以及商家
的各类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