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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盖章):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主管部门(盖章):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填报日期:2018年9月20日

单位名称

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举办

单位

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16004945805697

法定

代表人

任鹏

事业单位分类和经费形式

公益二类    财政补贴

单位宗旨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单位地址

惠民县环城南路108号

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B级

序号

业务范围

服务事项

实施依据

实施机构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业务
期限

实施
方式

备注

1

医疗护理

各种疾病的门诊及住院诊疗和服务。设有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肛肠外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颔面外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蠕虫病专业)、结核病科、肿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清专业、临床微生物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病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关于市中心医院与市结核病防治院合署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滨编[2007]64号);

4.《关于调整市中心医院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3]154号);

5.《关于市人民医院增设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4]15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7、《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9.《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

临床医技科室、住院部

1.鲁卫规财字〔2006〕7号;

2.鲁卫规财字〔2006〕133号;

3.滨价发〔2016〕60号;

4.滨价发〔2017〕33号;

5.滨价发〔2012〕86号;

6.滨价发〔2012〕69号;

7.滨价发〔2012〕93号;

8.滨价发〔2012〕87号;

9.滨价发〔2012〕91号;

10.滨价发〔2016〕91号;11.滨价发〔2017〕46号。

长期

直接

实施

 

2

全市结核病预防与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结核病疫情的统计监测报告工作,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

服务平台名称

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http://www.bzszxyy.com/

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43-5322880;投诉电话:0543-532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