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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盖章):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主管部门(盖章):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填报日期:2018年9月20日

单位名称

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举办

单位

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16004945805697

法定

代表人

任鹏

事业单位分类和经费形式

公益二类    财政补贴

单位宗旨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单位地址

惠民县环城南路108

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B

序号

业务范围

服务事项

实施依据

实施机构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业务
期限

实施
方式

备注

1

医疗护理

各种疾病的门诊及住院诊疗和服务。设有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肛肠外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颔面外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蠕虫病专业)、结核病科、肿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清专业、临床微生物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病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关于市中心医院与市结核病防治院合署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滨编[2007]64号);

4.《关于调整市中心医院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3]154号);

5.《关于市人民医院增设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4]15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7、《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9.《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

临床医技科室、住院部

1.鲁卫规财字〔2006〕7号;

2.鲁卫规财字〔2006〕133号;

3.滨价发〔2016〕60号;

4.滨价发〔2017〕33号;

5.滨价发〔2012〕86号;

6.滨价发〔2012〕69号;

7.滨价发〔2012〕93号;

8.滨价发〔2012〕87号;

9.滨价发〔2012〕91号;

10.滨价发〔2016〕91号;11.滨价发〔2017〕46号。

长期

直接

实施

 

2

全市结核病预防与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结核病疫情的统计监测报告工作,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

服务平台名称

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http://www.bzszxyy.com/

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43-5322880;投诉电话:0543-532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