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滨州市中心医院 举办单位: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日期:2018年3月6日
单位名称 |
滨州市中心医院 |
举办 单位 |
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16004945809729 |
法定 代表人 |
任 鹏 |
事业单位分类和经费形式 |
公益二类 财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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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宗旨 |
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
单位地址 |
惠民县城糖坊街六号 |
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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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务范围 |
服务事项 |
实施依据 |
实施机构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业务 期限 |
实施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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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护理 |
各种疾病的门诊及住院诊疗和服务。设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呼吸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颔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专业)、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清专业、临床微生物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重症医学科、磁共振成像诊断、疼痛科、血液透析室、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等提供医疗服务。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关于市中心医院与市结核病防治院合署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滨编〔2007〕64号) 4.《关于调整市中心医院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3〕154号) 5.《关于市人民医院增设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4〕159号) 6.《关于市中心医院增设内设机构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5〕42号) 7.《关于调整市中心医院内设机构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5〕112号)。 |
临床医技科室、住院部 |
1.鲁卫规财字〔2006〕7号; 2.鲁卫规财字〔2006〕133号; 3.滨价发〔2016〕60号; 4.滨价发〔2017〕33号; 5.滨价发〔2012〕86号; 6.滨价发〔2012〕69号; 7.滨价发〔2012〕93号; 8.滨价发〔2012〕87号; 9.滨价发〔2012〕91号; 10.滨价发〔2016〕91号; 11.滨价发〔2017〕46号。 |
长期 |
直接 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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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健与健康教育 |
保健与健康教育。 1.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各种常见疾病的防治知识; 2.认真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食源性疾病及死亡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为政府卫生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3.建立个人疾病跟踪回访系统,提供咨询服务; 4.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诊疗、免疫预防、重点传染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健康促进等)。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关于市人民医院增设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4]159号); 3.《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
医务处
随访办公室 公共卫生科 感染管理科传染科 |
不收费 |
长期 |
直接 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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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
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承担其他医疗机构的技术帮带、技术骨干培养,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2.开展医学教育、在职继续教育、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3.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医、药、技、护理学专业学历层次临床阶段临床教学任务; 4.组织医院科研实施检查和成果鉴定、申报奖励及成果推广应用等; 5.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执行合作交流协议规定的合作交流项目,接待各类来我院访问的国外团组或外籍专家。 |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
医务处 科研教育科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
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
长期 |
直接 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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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部管理 |
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的党务、纪检、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工青妇等内部管理工作。 |
1.《关于市中心医院与市结核病防治院合署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滨编〔2007〕64号) 2.《关于调整市中心医院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3〕154号) 3.《关于市人民医院增设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4〕159号) 4.《关于市中心医院增设内设机构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5〕42号) 5.《关于调整市中心医院内设机构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5〕112号)。 |
职能各科室 |
不收费 |
长期 |
直接 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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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名称 |
滨州市中心医院网站 http://www.bzszxyy.com/ |
咨询和投诉电话 |
咨询电话:0543-5321637; 投诉电话:0543-5328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