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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宣传“山东好人”、组织推荐“滨州好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宣传“山东好人”、组织推荐“滨州好人”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接惠民县委宣传部、惠民县文明办关于“在全县开展宣传“山东好人”、组织推荐“滨州好人”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我院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合适人选。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于4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宣传科,宣传科将认真汇总所荐材料,根据要求及时向主办单位报送。具体要求参照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宣传“山东好人”、推荐“滨州好人”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加强道德修养,弘扬雷锋精神,关心好人、尊重好人、争做好人,追求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努力形成助人为乐、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和谐新惠民提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深厚的道德基础。
二、主办单位
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主办,县电视台、《惠民大众》承办。
三、活动对象
对惠民籍“山东好人”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推荐活动突出凡人善举,注重身边典型,凡我县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群体,均可进行推荐和宣传,并好中选优作为“滨州好人”进行推荐。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宣传“山东好人”、推荐“滨州好人”活动,积极发动,周密部署,将其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开展好。县文明办将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及精神文明建设效果评价的重要指标,列入相关考核标准。
2、精心组织。评选宣传工作要立足基层单位,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评选宣传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手段。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推动形成学习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3、创新形式。采取山东好人、滨州好人故事汇、进道德讲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使高尚的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
医院网址:www.bzszxyy.com或www.hmey120.com
报送邮箱:bzszxyy@163.com

附件:惠民县“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doc

滨州市中心医院(结防院)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