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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委员会集中换届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
    根据《滨州市医学会章程》和《滨州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医学会下设的部分专业委员会进行集中换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专业委员会
骨科、普外科、神经内科、眼科、耳鼻喉科、放射、传染病学、儿内科、儿外科、重症医学、介入心脏病学
    二、有关要求
    1、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采取自愿竞聘、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有意担任以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学科带头人,需提交竞聘申请、换届会议方案,经医学会会长办公会讨论,择优确定主任委员候选人。由主任委员候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承办换届会议,在全体委员会议上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2、竞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需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竞聘主任委员需担任三级医院科室主任以上职务或二级医院院长职务,竞聘副主任委员需担任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或二级医院副院长以上职务;
(3)热心参与学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较高的学术威信和凝聚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团结带领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
(4)是本学科的专业技术骨干,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端正,学风正派。
3、换届会议方案包括会议时间、形式、内容、拟邀专家、费用筹集方式等,一律不允许通过收取会务费方式筹集经费。
4、竞聘人员或单位请将竞聘申请、换届会议方案于2013年1月10日前提交市医学会办公室。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医院要求
1、符合主任委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填报《主任委员申请表》
2、符合副主任委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填报《副主任委员申请表》
以上表格纸质版于2013年1月9日前交医务处。电子版发医务处信箱majianguo1974@163.com。


                            
医务处
                                        2013年1月7日

滨州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申请表.doc

滨州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