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卫生教育培训中心文件
滨继医发〔2013〕2号
关于开展2013年滨州市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文体卫办公室、高新区、北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及驻滨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卫科教发〔2000〕477号)、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滨政办发〔2011〕8号)以及滨州卫生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加强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习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今年继续医学教育依托“滨州卫生教育网”,开设《全科医学基础》与《医学科研方法》2门公共必修科目,以及多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课程学习。经考试成绩合格授予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流程
1、各专业技术人员于通知下发日起到本单位相关科室部门办理报名手续。(之前已填写继续医学教育摸底调查表的除外)。
2、各单位将汇总的报名信息报送县区主管部门统一到滨州市卫生教育培训中心办理学习卡领取及缴费手续,并将之前未填写《摸底调查表》的学员填入《继续医学教育报名表》,并报送培训中心,市直单位由各单位统计直接报卫生教育培训中心。5月20日至6月14日为培训中心统一办理相关业务时间。
3、2013年培训中心将不再受理个人相关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业务。(由市卫生局直接管辖的民营医院、诊所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除外)。由于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报名的学员由各县区单位统一负责,集中到培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学习培训
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完成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拿到学习卡后可登陆“滨州卫生教育网(http://bz.wsglw.net)”登陆学习账号(老学员使用去年账号即可,新学员需要申请)进入滨州市数字化学习城选择公共课与项目学习,成绩合格后使用学习卡申请学分,每张学习卡至多申请2门公共课3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三、收费标准
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规定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含考试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组织宣传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让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熟悉继续教育有关政策和培训学习流程,并确保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电话:3361136
邮箱:bzwsjypx@126.com
联系人:刘博晨
继续医学教育报名表
滨州市卫生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