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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等信访举报的通告

为依纪依规规范信访举报,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力,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协助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对信访举报受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对医院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医院从事管理的人员、党员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干部职工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有关规定行为的举报。

4.对工作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部门或个人的举报。

5.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检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6. 监察对象对监察部门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7. 对原监察部门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8.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要求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说明或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举报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惠民县环城南路108号滨州市中心医院 纪委监察室

邮政编码:251700

举报电话:0543-5321895

举报邮箱:bzszxyyjcs@bz.shandong.cn

特此通告。


滨州市中心医院纪委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