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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完成2019年度满意度评价工作

12月12日,国家医管中心公布了全国满意度评价二级数据清洗结果,我院顺利通过了2019年度满意度评价工作。

根据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文件要求,全国参与绩效考核的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930日至1231日完成2019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

11月15日,我院召开满意度评价工作启动会议。院长孟立军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参会。会上就2019年度满意度评价相关事宜从满意度评价工作的依据、分类及意义、操作流程、任务分工及满意度评价工作的要求五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发动全院职工广泛参与满意度评价工作,争取满意率≥98%

满意度评价工作自1118日开始,至1130日结束。在工会、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科室的积极组织下,1128日我院已经超额完成了满意度评价指标。满意度评价工作开始以来,我院的满意度评价结果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滨州市居于前列。(质控办 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