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医院决定启动新生活区第三期报名购房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规定及说明:
一、新生活区规划设计和工程管理。
新生活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计划建设568户,总投资约3亿元。为把职工新生活区建设成为一流的高档住宅小区,我们在小区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方面突出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地理位置优势逐渐显现。职工新生活区位于文安西路以南,武定府路以北,中心市场路以西,占地面积约100亩,距离我院南出口仅200米,交通十分便利。小区东面正在开发建设住宅区和商贸区,西边大于村也即将开发新的住宅小区,新的集商贸、居住一体的建筑群正在形成。随着城区建设的不断发展,我院新宿舍区的地理位置优势正逐渐显现。
2、新生活区体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努力让职工享受高品位生活的理念。楼间距大,最大楼间距达70多米,为周边市场开发小区的2倍多。由专业公司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努力营造宜居、宜乐、宜游的环境。
3、我院小区楼层层高为3.1米,比市场开发楼层高20-30厘米,居住舒适,无压抑感。楼顶为钢筋混凝土现浇,之后为10公分珍珠岩保温隔热层+2公分水泥砂浆+5公分保温板+2公分水泥砂浆+2层SBS防水层+2公分泥砂浆+4公分钢筋混凝土。楼顶采取两层保温隔热、两层防水措施,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防水效果,让住户真正无后顾之忧。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聘请监理公司同时,医院采取措施不断加强施工监督。关键材料由院方把关,通过招标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并由职工代表、纪委、审计科全程参与监督,保证了建筑材料的质量,不同于一般的市场开发房。
5、 新生活区设计规划突出人文关怀,努力让职工住的安心、舒心。拟设幼儿园、超市、公共活动场所等便民设施,最大限度满足职工购物、休闲、健身、娱乐需要。
6、新生活区人文环境无比优越,住户为医院职工群体,彼此认同度、融合度高,关系和谐,安全感强,是其他任何住宅小区都无法比拟的。
7、小区将设有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24小时为住户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
8、新生活区楼房除规划设计优势、质量优势、环境优势外,价格优势也十分明显(详见价格表)。随着物价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上楼房价格也不断上涨,通过市场考察,惠民城区内各住宅小区楼房价格均在3000元/平米左右,最高价格达3500元/平米。
二、小区建设进展情况。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按照医院领导的要求,为把新生活区建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新生活区建设办公室狠抓工程质量关,杜绝和整治建设工程中存在的“通病”,实现了对施工的有效监督,确保了工程质量。该工程被评为2011年滨州市标杆示范工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观摩会在我院新生活区工地召开,省市县有关领导对工程管理和质量给予充分肯定,荣获山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项目。
新生活区建设自2011年3月份正式开工,截止目前小区内9栋住宅楼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卫生瓷铺贴和窗扇玻璃安装基本完成,地暖工程、外墙粉刷和车库即将开工,争取2、3、4、5、6、7、9号楼于10月份竣工,1、8号楼于年底竣工。
三、现有户型及数量。
楼房户型分为270户型(复式)、260户型、190户型、170户型、136户型、126户型、110户型、一梯三户的140、130、100户型。各户型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共建设住宅432户,剩余65户。
各户型现有数量
3、半地上车库385个,剩余60个。地下储藏室450个,剩余210个。
四、第三期购房价格。
楼房价格本着参考市场价格略有优惠的原则,仍采取楼层差价模式,具体的楼层系数和价格为:
楼层系数及价格 (单位:元/平米)
3、本期半地上车库价格为6.8万元/个。
4、本期储藏室价格按每平米2100元执行。
五、第三期购房选房的时间、地点、范围、方式。
1、第三期楼房起售时间:2014年6月 24 日。
2、地点:新生活区建设工地办公室,电话5326830
3、购房范围:我院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4、本期楼房销售借鉴市场销售模式,购房者按到场先后顺序,排号选房(多人同时到场,抓号确定先后顺序),选房后签字确认,同时,交纳楼房认购保证金10000元(即定金)。
六、交款规定。
1、选房后一周内交纳总房款的40% 做为首付款,认购保证金10000元(即定金)抵作首付款。如银行认定为第二套住宅的,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之前再补交20%的首付款。剩余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或不能办理贷款的缴纳现款(2、3、4、5、6、7、9号楼选房后一个月内交清,1、8号楼另行通知)。
2、选房后一周内一次性全额交纳现款的,优惠5000元。
3、如果选房后放弃购房,其认购保证金不予返还。如不能按期足额交纳购房款,将视为自动放弃,认购保证金(即定金)不予退还,余款无息退还。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需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职工,由单位统一协调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受到规模的限制,单位没有办法集中办理,购房者个人可以按医院规定时间自行办理。
3、单位协助购房职工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等与房屋产权有关的证件,费用由购房职工承担。
4、住宅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交与物业公司,物业运行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6、天然气、暖气、太阳能、网络、通讯由职工代表参与单位统一组织、协调、安装,所有费用由购房职工承担。
滨州市中心医院(结防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